公正性声明

公正性承诺

四川文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公正性及诚信服务,特此如下承诺:

①本公司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②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1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运行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③遵守法定要求,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保证本公司及其人员与检验检测委托方、数据和结果使用方或其它相关方不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

④本公司的所有检验检测工作均在经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开展,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检测实验均由考核合格人员或持证上岗人员承担,按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进行检测,以保证对所有客户提供相同的高质量服务,对待所有客户保证一视同仁。

⑤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以外的工作时,公司承诺独立运作,并识别、消除与其他部门或岗位可能存在影响其独立性和公正性的风险。

⑥保证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且所有人员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均符合检验检测工作需要。

⑦公司对进入检验检测现场、设置计算机的安全系统、传输技术信息、保存检验检测记录和形成检验检测报告等环节,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制定了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保持数据完整性、正确性和保密性的保护程序、检测用计算机及软件管理程序、信息化管理程序等,并得到有效实施。

⑧本公司所使用的所有人员,均须签订劳动合同;不使用进入黑名单或在2个单位从业的人员;保证所用人员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所聘人员如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无损检测人员以及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健岗位人员须保证资格条件满足要求。